鹤煤三矿申爱社入围首届“金声杯”全国诗歌大赛
4月17日,笔者从河南能源集团鹤壁三兴(集团)煤机制造厂获悉,该厂副厂长申爱社创作的《鹤城季春》入围首届“金声杯”全国诗歌大赛。
今年48岁的申爱社,是河南能源集团鹤壁三兴(集团)煤机制造厂的副厂长,他不仅工作认真负责,而且业余爱好广泛,除了喜爱写诗词、散文外,十分热爱音乐、书法。但他得知举办首届“金声杯”全国诗歌大赛后,就即兴写诗一首,虽然只有短短的四句(十里樱花红胜火,一河淇水绿如蓝。萋萋芳草春生碧,阵阵莺声和乐含),但字字句句透露出诗情画意,有幸入围首届“金声杯”全国诗歌大赛。
据了解,这次首届“金声杯”全国诗歌大赛是由河北省的《金声诗刊社》主办。参赛作品主题不限,本次征稿新诗、旧体诗均可。现代诗参赛作品单首诗歌不超过100行、组诗限150行内,可投1-4首。旧体诗可投3-6首,以格律诗、词为主。来稿诗歌应内容健康向上,应注重文学性与可读性,谢绝平庸与应景之作。另外,参赛作品须为原创首发,必须为本人原创,杜绝抄袭、套改、拼接之作。参赛作者享有参赛作品的著作权和署名权,组委会拥有对参赛作品的展览、印刷出版和网络媒体宣传的权利。所有投稿作品视为同意在“金声诗刊”微信公众平台刊载。来稿入围作品将在《金声诗刊》微信公众平台陆续推送,金、银、铜奖获奖作品将在《金声诗刊》纸刊发表。奖项设置为金奖一名、银奖三名、铜奖五名、优秀奖十名和优秀入围奖若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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