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发展工程” 扶持重点作品选题578项
记者从14日中国作协和国家民委共同主办的第六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会议上获悉,中国作协从2013年起组织实施“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发展工程”以来,共扶持重点作品选题578项,资助出版少数民族文学原创作品80部。
中国作协主席铁凝在会上表示,70年来,广大少数民族作家见证着中华大地上震古烁今的巨变,记录着各民族儿女革命、建设、改革开放、创造美好生活的伟大实践,广大少数民族作家的创造使得中国精神的星空更加恢宏灿烂。“‘团结、时代、创新’”三个词是三个课题,摆在少数民族作家面前,摆在所有中国作家面前,等待着我们作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民族的回答。”铁凝说。
中国作协党组书记、副主席钱小芊介绍说,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欣欣向荣、硕果累累。先后有4位少数民族作家的作品荣获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1位少数民族作家的作品荣获中国出版政府奖,6位少数民族作家荣获鲁迅文学奖,27位少数民族作家荣获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等。
记者了解到,中国作协组织实施“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发展工程”,支持重点作品创作、优秀作品出版、民族文学优秀作品翻译、理论评论建设、少数民族文学对外翻译、少数民族作家培训。工程实施6年多来,共评选出版“中国少数民族文学之星”丛书20部,推出20位年龄在50岁以下的少数民族中青年作家;编辑出版《新时期中国少数民族文学作品选集》60册,收录了55个少数民族2218位作者的4279件作品。
“少数民族文学工作既是文艺工作,也是民族工作,在我国社会主义文学事业中具有特殊的地位和重要的作用,做好少数民族文学工作,意义重大、使命光荣。”钱小芊表示,为推动我国少数民族文学事业不断向前发展,中国作协将继续设立少数民族文学发展专项扶持资金,加强“少数民族作家、翻译家培训项目”“少数民族文学出版项目”“少数民族文学重点作品扶持项目”等少数民族文学发展项目建设;加强少数民族文学队伍建设,积极培养少数民族优秀文学人才;加强少数民族文学园地建设,发挥好少数民族文学园地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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