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书法“不谐之音”缘由浅析
地节四年简 西汉 木质
两汉书法错金缕彩,云蒸霞蔚,在书法发展史上,处于隶盛篆衰的蜕变期、碑刻瓦鸣的成熟期,也是章草名世的灵动活跃期,涌现了众多书法名家和书法 精品,书论也渐成体系,为书法艺术的发展作出重要贡献。因其发展的闳放雄大、旗展鼓喧,自然这其中也出现许多不和谐的声音,一定程度上制约阻滞着书法艺术 的发展。譬如蔡邕作为一代书家,曾在《指陈政要七事疏》中发出“夫书画辞赋,才之小者,匡国理政,未有其能”的过激之词。这些“不谐之音”虽未形成强大的态势,但也不能小觑。
书法是传统文化发展最具经典标志的艺术符号,因其点画线条具有无限的表现力、抽象性和审美特质,引发的鉴赏评判必然高蹈、深邃而多元,对其贬低和排斥本不稀罕。但在汉代如此集中如此苛刻,必有深刻背景。
汉代书法的“不谐之音”大体有以下三种:其一,对书法技艺的贬低。譬如贾谊在《论治安策》中称书法为“夫移风易俗,使天下回心而乡道,类非俗吏 之所能为也。俗吏之所务,在于刀笔筐箧,而不知大体。”其二,对书体的贬低。赵壹在《非草书》一文中,指责草书“其摱扶拄挃,诘屈龙乙,不可失也。龀齿以 上,苟任涉学,皆废仓颉、史籀,竟以杜、崔为楷;私书相与之际,每书云:适迫遽,故不及草。草本易而速,今反难而迟,失指多矣。”第三,对书家的贬低。 《史记》“酷吏列传”记载多处对书家的谴责和不满,如贬低丞相萧何为“于秦时为刀笔吏,录录未有奇节”;贬低符玺御史赵尧“尧年少,刀笔吏耳,何能至是 乎!”;贬低丞相史赵禹“以刀笔吏积劳,稍迁为御史”;贬低御史大夫尹齐“以刀笔稍迁至御史”“天下谓刀笔吏不可以为公卿。”
汉代前后一直承续着“书为小技”的文化论调
技能被斥为小道,渊深源远。汉人崇尚儒学,在道德和学识双重标准的浸染下,技能始终未摆上应有位置。孔子《论语》:“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 游于艺。”将艺术作为游戏,排在立身入世修养的最后。《礼记》所谓“德成而上,艺成而下,行成而先,事成而后”就是一种典型的“重大道,轻小术”的儒家传 统文化意识。正因为书法是一个由技入道的艺术过程,受这一意识影响,在秦汉乃至魏晋南北朝,持续不断地被认为“雕虫小技”“虫篆之学”。就是到晋朝,文学 家颜之推在《颜氏家训》中还提出“此艺不须过精,夫巧者劳而智者忧,常为人所役使,更觉为累。韦仲将遗戒,深有以也”。
“书为小技”在汉代市场不小,因为汉王朝吸取秦灭亡的教训,极力主张“反秦之弊,与民休息”,将国家发展的重点放在经济上。秦代虽然统一六国文 字,对文字的发展与传播,起到强大的推动作用,但“焚书坑儒”对于文字与文化的传播所造成的灾难,以及对后世文人造成的恐惧心理,一时难以抹去。在这阴影 下,汉皇帝虽然重视文化建设,但“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在书法艺术的普及与推广上同样循规蹈矩,并未催开书法“百花齐放”“万紫千红”的局面。相反,在 书写上提出了更加严格的约束规范要求,正体隶书成为时代的圭臬。《汉书·艺文志》记载,“汉兴,萧何草律,亦著其法,曰:‘太史试学童,能讽书九千字以上 乃得为史。’又以六体试之,课最者以为尚书、御史、史书令史。吏民上书,字或不正,辄举劾。”要求书写内容必须庄重而严肃,气端而貌正。这种死板的书写态 度与风尚,使得书家一直停留在工匠的水平上,难以焕发出鲜活的韵致和生命的律动。
书法没有如文学成为社会旺盛所需
“口出以为言,笔书以为文”,这是社会交流的两种表达方式。最初人们喜欢以“声”为代表的音乐交流,但发现诗歌或文学有着比音乐无法媲美的优势,于是以诗歌为样式的文学艺术蓬勃发展。乐诗从“以声为用”到“以义为用”,就表示音乐的诗歌已经被作为文字的诗歌取代,乐歌的音乐曲调可以靠口耳相传,但歌词以文字记载,更不容易佚失。《汉书·礼乐志》载:“汉兴,乐家有制氏,以雅乐声律世世在大乐官,但能纪其铿锵鼓舞,而不能言其义。”对比之下, 文学的发展,已能够满足社会交流表达的需要,而书法的需求,则更多地在官府公文处置中流行。
许慎《说文解字》解释:“书,庶也,纪庶物也。亦言著之简、纸,永不灭也。”说明书法一定程度上与公家事务紧密相关。《周易·系辞》:“上古结 绳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百官以治,万民以察”,可见书法乃“为政之道”。正因为有文学发展作为前提,书法没有成为社会的首选急需,在民间便若有若无,才有被时人贬低的机缘。《后汉书·窦融传》载,窦融不愿其子有书法等方面的才能,情理踪迹就在于此。其上疏原文是:“有子年十五,质性顽钝。臣融朝夕 教导以经艺,不得令观天文、见谶记。诚欲令恭肃畏事,恂恂循道,不愿其有才能。”
审美处于“自沉”与“自醒”胶着的假眠状态
班固在《汉书·艺文志》中说:“是时始建隶书矣,起于官狱多事,苟趋省易,施之于徒隶也。”道出了汉隶发展的脉络和原因,即:隶书由小篆演变而成,篆变为隶,原因只是为了追求书写的快捷。这里将隶书产生的原因,仅简单归结于比篆书快捷,而且判断的动因,仅是隶书直线方折,较篆书曲线圆转书写容 易。这一认知,正说明汉代在艺术审美上还没有出现真正意义上的自觉与自醒。
实际情况是,由篆书变隶书,在毛笔书写之时,方折的结构比圆转结构反而更慢,折笔时为减速停顿,笔锋行走的路线更长。如果从艺术审美分析,我国 最早文字甲骨文,由刀刻画而成,其直线方折显示了刀刻手法对书体所造成的影响。后期的商周金文,由于范铸方法较之刀刻,更易于表现书写的曲线圆转特征。至 汉,除瓦当等砖模制作外,其他篆刻为表现其圆转曲线,多是以双刀或以反刀逆转来完成的,书体完成难以实现浑然一体与意气贯穿之美妙,难以表达粗细有致与停 行有节的架构趣味,也就难以验证阴阳交织与有起有伏的东方智慧,而要达成这些审美要求,隶书正好契合了这一追求与期盼。
可以肯定,审美趣味加速了由篆转隶的进程,而班固等书家仍局限在表面形态的快捷与缓慢上,正说明此时艺术审美仍在“自眠”“自沉”,或处于“自觉”“自醒”前的黎明期。
价值信仰差异引发书法审美的不同
文字的书写经历了漫长的演变,汉代虽然逐步摆脱纯粹的实用功效,但就艺术审美来讲,才刚刚呈现出萌芽躁动的苗头,对此多元的审美,仁者见仁、智 者见智,也是常态。但“不谐之音”根本的原因,还是维护儒家的信仰权威。他们对书法艺术的贬低,更是对以排斥儒家的政治势力的贬低,汉灵帝“鸿都门学”事 件最能说明问题。
“鸿都门学”的本意是招引善为文赋的太学生,而太学生大多出身寒门,没有权力基础,谈不上有什么政治远见和治国方略,但可凭一技之长直接步入朝 廷入仕。这种做法对汉代儒家传统和取士用人制度构成了潜在的威胁,而且书画辞赋与儒家经学也相冲突,小能小善,与以教化为本背违。在此情理下,社会之士才 针对“鸿都门学”带来的种种弊端,多次上书,斥责其弊端。书家崔瑗《草书势》最早谈论宣帝时不该重用文法吏的做法。《汉书·蓋宽饶传》指斥宣帝“圣道寝废,儒术不行,以刑余为周、召,以法律为《诗》、《书》”,倡导只有儒家伦理规范与政治主张才能世世通行。当然,在这“不谐之音”中,也有合理的成分,不 排除在汉代确有假借艺术之名而求虚名的好利分子夹在其中,假手请字,渐疏章句,败坏着艺术的名声。
真正书法审美意识的自觉,是建立在人性自醒基础之上,并在社会审美观念大致趋同时实现的,但汉代还没有形成这样的客观基础。因此,汉代书家自身的价值观和信仰,对书法的见解就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前文提到的蔡邕、杨赐、阳球诸子,皆是儒家的正宗传人和弘道者,他们的书法观皆以儒家为标准,情在理中,势在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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