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怀李希凡先生

来源:《中国艺术报》 作者:段启明 时间:2018-11-12 【字体:

戊戌九月初八(10月16日),李希凡先生应邀出席了我们北京曹雪芹学会举办的重阳雅集。先生虽然行动有些不便,但在女儿李芹的陪伴照料下,依然愉快地参与了五个多小时的座谈、聚餐等一系列活动。席间,我老伴儿毛秀月看到李芹对老爸的精心照顾,对李先生说:“女儿这样孝心,您真有福气!”先生愉快地回答说:“我有三个女儿……”而我此次见到先生,除了几句问候,几乎没有交谈——在我的潜意识里,以为这样的聚会、交谈的机会,日后还有很多、很多……然而,然而谁能想到,此次见面竟是永诀!仅仅十三天之后,先生永远离开了我们……

将近四十年前,在成都的一次关于《三国演义》的学术研讨会上,我第一次见到身材魁梧的李希凡先生。先生在会上、会下都说了什么,今已没有印象了,只记得,几位年轻的与会者在会下开玩笑说,千万别和李希凡先生住同室,他的鼾声太大了……但是,“李希凡”作为两个“小人物”之一的名字,我在上世纪五十年代读中学时,就已经很熟悉了。在学校的阅报栏前、图书馆里,都读过先生关于《红楼梦》的文章。但那时,仅仅是感到很有兴趣,却并不理解当时年仅二十几岁的“小人物”的文章在学术史特别是红学史上所具有的开一代新风的价值与意义。

后来,到大学读中文系了,在学习过程中,我发现,无论是研读文学史或文艺理论,都可以从李希凡先生的著作中得到教益。特别是在研读《红楼梦》专题的时候,感触尤甚。前人的红学著作,已经“汗牛充栋”,而一旦阅读了李先生之文,则确有别开生面之感。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背景下,绝大多数的知识分子,是愿意并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但面对很多具体问题的时候,如何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进行研究和阐释,应该说还并不成熟。因此,可以说,李希凡先生当时的体现着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红学研究,正是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解决具体问题的一种示范。在李先生笔下,《红楼梦》既不是一部供人“猜谜索隐”的闲书,也不是仅仅描写谈情说爱的言情小说,而是一部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文学杰作。正是在这样的前提之下,先生对这部作品的艺术成就、审美价值作了广泛深入的探讨和精微的阐释。这一切,无疑给《红楼梦》的读者,特别是青年读者,显示了一条正确阅读与研究《红楼梦》的道路。我作为一个《红楼梦》爱好者,读李先生之文、之书,确实受益殊深,激发了我对红楼艺术探讨的热情。

我们称赞、敬佩李希凡先生对红学的贡献,无疑是理所当然的。但这绝非是李先生的“全部”。李先生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对一系列文艺理论问题和种种复杂的文学现象都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的关于古代小说、戏剧和鲁迅的研究,给我留下了极深刻的印象,为我多年的教学与科研提供了很大的帮助。

1980年中国《红楼梦》学会成立以来,开展了无数次相关的学术活动。我与李先生也有了多次会面的机会。朋友们一向赞扬李先生为人宽厚、心地善良,对朋友、后学时时给予热情的帮助。但先生绝非“一团和气”之辈,我亲眼见过他怒斥某些无视历史事实、信口雌黄的论者,在原则问题上,先生绝不“宽厚”。我觉得,在学术研究上,李先生有两大特点,一是尊重历史,即把很多复杂的过程,置于真实的历史背景之下予以阐释;二是坚持自己认真思考、研究过的确认为正确的观点。特别是第二点,是很令人敬佩的。先生直至晚年,依然毫不隐晦自己是“毛派红学”。在学术界,观点的多元,是正常的,但“风派”的无聊,却当另论。而李先生无论面对怎样的风风雨雨的客观形势,都坚持着自己的观点,坚持马列主义,坚持唯物史观,这的确是难能可贵的学术品格,充分体现了我们今天所倡导的“理论自信”。我想,我们今天在悼念李先生的时候,最有意义的,就是学习先生的这种品格。

李先生走了,这是无可挽回的事实。记得在几次与先生闲谈的时候,他都说过:“你与(胡)文彬是属兔的,我也是属兔的,大一轮……”是的,无论从学识、成就和年龄上来说,先生都是我的师辈,我将永远记着这位老师的一切,他的音容笑貌……

李希凡 红楼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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