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化报评:图书“标题党”是误导读者
不久前一青年作家在微博上吐槽某些出版社编辑为名家作品集中取名时糟蹋经典,一时引发网友热议,也引起出版业人士的反思。据这位作家列举的某出版社出版的一套9本的民国大师的经典书系,分别收录了鲁迅、沈从文、梁实秋、张恨水、胡适、徐志摩、朱自清、郁达夫、周作人的作品。这套丛书编选的用意是好的,但是编者为了哗众取宠,迎合某些读者不可思议的“品位”,每本书所取的书名,都是千奇百怪,令人匪夷所思。一般读者如果光是看这套书的书名就会晕头转向,不知所云。
更有甚者,将《西游记》改为《一个和尚的艳遇》,将《红楼梦》改为《一个男人和一群美少女的风流史》,这些名垂青史的大师们的传世之作就在这样的脂粉气十足、小家子气十足的书名中,被彻底糟蹋殆尽!
据有心人的统计,图书市场上对沈从文著作肆意篡改的书名还有,《我们相爱一生,一生还是太短》《想牵着你的手,在青山绿水间》《我只爱过一个正当年龄的你》《遇见你之前,我以为我受得了寂寞》《遇见许多人,都不及你好》……
其实有心人如果仔细研究一下近些年来某些出版机构的出版图书的书名,就会惊奇地发现,很多书名其实都彻底地掉进“标题党”的行列了,一般读者如果从书名上是看不出什么究竟的,有些书名不但低俗,还歪曲了原著的本意。这些走样的书名,大多为进入公版书领域里的出版物。有些编辑虽然也读过著作权法,但是并没有从根本上把握住著作权的核心要义。即使一个作家的作品进入公版书领域,但是其作品的内容也不能随意篡改,否则也是一种侵权。
前些年在出版业流行的图书中,有“用身体写作”“下半身写作”“性体验写作”“大话”“戏说”等等不良的思潮,出现过像《赤裸的爱》《不想上床》《我的性感女友张咪》这样低俗的出版物。为了博得某些读者的青睐,连一些名作家都把自己严肃的文学作品同庸俗的书名来捆绑包装,使得出版业,特别是文学图书市场一片庸俗风。有些一味逐利的出版商,连我国四大名著都不放过,在这片进入公版书的领域内,肆意对四大名著的书名进行篡改,以达到耸人听闻、赚取高额利润的目的。
某些人之所以爱在书名上故作雷人之语,爱颠覆读者的眼球,一方面是为了营销的需要,还有的是为了显示自身的与众不同。即使是名家的公版书,起个耸人听闻的书名,就似乎让人感到名家作品的“脱胎换骨”。只是当读者手捧这些标有名家名字的作品赏读时,那种阅读惊喜,可能会因为书名的低俗走样而大打折扣!
我有经常逛书店的爱好,然而每次进书店面临一批又一批稀奇古怪的书名时,不禁感到莫名惊诧,也失去了翻阅购买的兴趣。如某社出版热销的爱情小说,都是这样的书名:《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我的世界很小但刚刚好》,几乎都是在故作多情的绕口令,说白了就是一种肆意的矫情。我还在某网站浏览了一下最近热销的网络言情小说书名,大都是这样的套路,如《恶魔吻之瘾:甜心,抱一抱》《家门第一宠:大叔,求放过》《隔墙有鬼:夫君,轻轻宠》《99次离婚,厉少,请低调》《饿狼老公,宠宠宠》等等,几乎都是类似的书名,再看内容简介,情节大同小异,无非是打情骂俏,男欢女爱等。
这些书名,不但对出版人的出版使命和职业操守是一种亵渎,还显示了某些从业人员对出版物认识的偏狭。
图书作为特殊的商品,不同于任何一种商品,它要直抵人的内心世界,传递知识、传递美好、启迪智慧、培养情操。而对名家作品的肆意篡改,不但影响了名家在读者心目中的地位,还会向读者传达一种错误的文化信息,有失出版人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赵强)
我们说出版物不是文化快销品,它要给读者潜移默化的影响,而书名恰恰是图书的“点睛之笔”“神来之笔”。应当指出,多年来,我们的出版人无不为了起一个好书名而呕心沥血。我在几十年的出版实践中,十分注意书名的重要意义,有时为了取一个好书名,经常会思考多日甚至十多天。最后书名起好后,都要和作者充分交换意见,征得作者的理解和同意,方才启用书名。
记得10年前我刚调入北京,在中国轻工业出版社任职时,我精心策划了湖南儿童文学作家牧铃的一部动物小说,他这部长达20万字的小说,发给我时,书名是《浪迹踪踪》,是根据作者发表过的一部中篇小说扩写的。我初读之后,感觉作者对狼的把握和故事表述都令人回肠荡气,但是如果是这样一部书名,显然就把这部佳作淹没在书海里了。于是我又再读第二遍,终于把握了这部小说的神韵,脑海里立即跳跃出一个更响亮的书名,于是,《野狼谷传奇》这个新书名就产生了。此时,已经是晚上12点,我在满怀欣喜中,发短信告知了责编这个新书名,转天又告诉给作者,获得一致认可。这部小说,也由此成为前些年动物小说的畅销书。
前几年我策划著名作家张宝瑞的最新谍战小说时,作者给了我们新写的《一只绣花鞋》的续篇,书名叫《梅花萧瑟飘落》,我拿到书稿后,发现书名过于散文化,于是改为《梅花谍影》,以凸显这部小说的谍战色彩。这部小说上市后,读者反响热烈,很快被改编为同名网络电影。
由此可见,书名是神圣的。一个好书名不但是一本书的点睛之笔,神韵之作,还会促进这本图书的热销,并在读者心目中留下难忘的印象。如司汤达的《红与黑》、曹雪芹的《红楼梦》、鲁迅的《呐喊》、路遥的《平凡的世界》等,这些书名,哪一个不是浸透了作者的智慧,彰显了作品巨大的思想与艺术魅力,无不力透纸背,入木三分,令人回味!
如今,出版人摒弃哗众取宠的书名,不但是一种责任,还是一种崇高的坚守和神圣的文化使命。那些怪异的书名,看似有些“雷人”,甚至在某一时刻会蒙蔽住一些读者,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这些书名只能给作品添堵。同时还是一种文化空虚的表现,绝不会登上大雅之堂,只能是人们茶余饭后的一种笑柄。
因此给图书起个恰如其分的书名,不但是作者与出版者共同的责任,也是一种文化操守和文化历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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