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诗词中善待野生动物的理念和实践
人类善待野生动物的理念和实践在我国有着漫长的历史。到了宋代又有了新的表现和探索,这较好地体现在诗和词这两种当时最为流行的艺术形式之中。在宋代诗词中,一方面有围绕人类善待野生动物的方式方法进行的细致描写,另一方面还贯穿着一些具有强烈人文意识的独到理念。
一
善待野生动物的前提是准确认识和深刻理解野生动物的天然禀性和各种“不得不然”的行为,也就是野生动物在自然规律作用下展现的各种特点和功能。
首先,客观地理解野生动物的本能需求和“向善”可能性。梅尧臣《猛虎行》写老虎“猛气吞赤豹,雄威蹑封狼”“当途食人肉,所获乃堂堂”,而且代老虎言:“食人既我分,安得为不祥?”“而欲我无杀,奈何饥馁肠?”这是肯定猛虎食用其他动物(包括人)是来自自然的本性和基本的生理需要,是上天赋予它的“权力”和无可改移的生物本性。这一理念在五代僧齐己《猛虎行》中早有论述:“横行不怕日月明,皇天产尔为生狞。”黄庭坚《观道二篇》言:“圣人用仁心,恻伤路傍儿。虎狼舐吻血,自哺胃与肌。同在天地闲,六凿相识知。父母临万物,大道甚坦夷。百年修不善,一日许知非。虎狼有悛心,还与圣人齐。”这里一方面肯定虎狼和圣人一样有自己的本性,另一方面又肯定了虎狼有“改过迁善”的可能性。应该说,这里既包含着道家“齐万物”的思想意味,又承接儒家仁爱的思想主旨。
其次,肯定野生动物的现实价值和审美价值。野生动物对于人类社会的价值可以辩证地理解,既表现出明显的负面价值,也表现出各种各样的正面功能。黎廷瑞《听山中谈虎赋二章》讲到当时有个地方“千百群”的野猪祸害庄稼,以至于百姓“终岁举室空辛勤”,但“近日南山老虎至,野彘畏之俱远避。遂令一枕得安眠,犬豕时时亦遭噬。呜呼,犬豕所噬能几何,野彘不去为害多”。也就是说,老虎来了之后虽然经常吃百姓的猪狗,但把成群结队的野猪赶跑了,这样庄稼保住了,百姓认为这是合算的。这里诗人肯定了猛虎“有功有过”“功大于过”的现实价值。部分野生动物还有较大的审美价值,因而得到诗人词人的欣赏和喜爱。范仲淹非常喜欢鹤的仪态和声音,写有“八变奇姿已过人”“独爱九皋嘹唳好,声声天地为之清”的称赞诗句。欧阳修非常喜欢鸟类,其《啼鸟》言:“鸟言我岂解尔意,绵蛮但爱声可听。”“黄鹂颜色已可爱,舌端哑咤如娇婴。”野禽给诗人带来的愉悦跃然纸上。现实价值和审美价值是野生动物得到善待的重要原因。
最后,肯定野生动物有类似人类的知觉和情感。两宋人士拥有细致精微、丰富多彩的感情世界,他们从心理的角度来理解动物,通过诗词细致地描写了野生动物的亲子之情、两性之情,等等。南宋林同写有《禽兽昆虫之孝十首》,展现的是动物的亲子之情,其中大部分是野生动物。李石《蜂蚁》写到一个小蜂被十个蚂蚁抬走:“蜂母正凭怒,有虿无敢作。相视母子心,如被蛇豕虐。蚁行蜂母随,众力岂易拨。”这是作者亲眼观察到的动物活动细节,生动形象地展现了虫类的母子之情。南宋史达祖《双双燕·咏燕》说:“差池欲住,试入旧巢相并。还相雕梁藻井。又软语、商量不定。”吴文英《双双燕·小桃谢后》说:“共斜入、红楼深处。相将占得雕梁,似约韶光留住。”这二位婉约派词人显然是把双飞燕子描写成“腻在一起”的夫妻,这也是中国古典诗歌的有趣传统。肯定野生动物的心理特性和类于、通于人类的情感,这为善待野生动物提供了情感前提。
二
宋代诗词细致描写了对待野生动物的各种场景和操作环节。其中以和善仁爱的方式对待野生动物的活动也有不少记载,由于场合和条件不同,我们可以从三个方面把握。
一是在日常生活之中尽量以善心慈念对待野生动物,这反映了人的文明素养和人道精神。王安石的《放鱼》说:“捉鱼浅水中,投置最深处。当暑脱煎熬,翛然泳而去。岂无良庖者,可使供七箸。物我皆畏苦,舍之宁啖茹。”这是荆公所记自己救鱼食素的一次生活经历。他还有一首《同王浚贤良赋龟得升字》,记载了他费尽心力处理一只数百年老龟的办法:“浅樊荒圃不可保,守视且寄钟山僧。”苏东坡《次韵定慧钦长老见寄八首》说:“钩帘归乳燕,穴纸出痴蝇。为鼠常留饭,怜蛾不点灯。”这都是日常生活中人们经常能碰到的事,举手之劳可以为动物放一条生路。虽然东坡的说法有一定宗教背景,但对普通人也有启示意义。
二是尽量人道地对待捕获的野生动物。人类在和野生动物的“交往”中肯定会捉取大量野生动物。除掉大部分被杀掉之外,人类还有较为“友善”地对待它们的方式方法。宋代有大量的放生活动,这在诗词中有许多描写。欧阳修《驯鹿》讲到诗人自己想放掉一只被网捉住的鹿,“南山蔼蔼动春阳,吾欲纵尔山之傍”“饮泉啮草当远去,山后山前射生户”,他不仅希望这头驯鹿回到适宜自己生存的山野之中,而且规劝它避开猎户。陈宓《放鹧鸪》说自己不接受“以彼刳肠苦,为吾悦口甘”,所以“放汝飞翔去,腾云更宿岚”。这里写的是作者宁可“蔬餐”也要放鸟飞回自然界中。不过,当时诗人们关于放生产生了意见分歧。杨备《长命洲》写道:“狐狸口腹应潜饱,就死多于日放生。”也就是说,放生的动物大多被狐狸吃掉了。马之纯《长命洲》写道:“不杀自然能不放,却将实祸博虚声。”他认为放生实际上是一种导致动物灾祸的方式,但放生者却得到了好的名声。这里杨、马二位是从保护野生动物的角度反对放生这种形式。还有一种方式是把捕获的野生动物饲养起来。苏洵《欧阳永叔白兔》讲到欧阳修得到一只“白兔不忍杀,叹息爱其老”。赵抃饲养了一只鹤和一只白龟,后来都放到自然界中。他的诗写道:“马寻旧路如归去,龟放长淮不再来。”
三是在渔猎活动中尽量给野生动物留一线生路。渔猎是人类十分残酷的一种实践活动,在传统社会中它又具有一定的必然性和合理性。在这种活动中更有保留“一念之善”的必要性。范仲淹写有《观猎》一诗,讲到对野生动物“翦棘争探穴,摧林竞覆巢”的残杀,但同时也强调“惟开三面者,盛德播弦匏”。这里他借助商汤“网开三面”的故事强调要给野生动物留下一线生机,实际上是在保留动物的族类。苏辙《和子瞻司竹监烧苇园因猎园下》讲道:“吾兄善射久无敌,是日敛手称不能。凭鞍纵马聊自适,酒后醉语谁能应?”这里写到苏轼在这种烧猎中不愿射野兽,应该和他对这种猎杀野兽的方式不满有关。秦观《和裴仲谟放兔行》、郑伯英《放龟》写了诗人从猎人、渔夫手中买下兔、龟放入山林、水泽的事。从先秦时代起,我国就有渔猎而不斩尽杀绝的传统,在宋代这一传统仍然得到较多表现。
可以说,宋代诗词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那个时代人类和野生动物关系的真实状态。从思想资源来看,这些善待动物的理念主要来自儒家的仁爱思想和佛教的慈悲观念,在快速发展的当下,我们可以从宋人的思想和实践中得到一些有益的启示和借鉴。
(作者:刘东超,系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文史部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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