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伪托书论”的学术价值——关于《晋·王羲之书论解析与图文互证》
《晋·王羲之书论解析与图文互证》
彭庆阳 著
中国书店 2022年1月出版
“书圣”王羲之是中国书法艺术的集大成者,在中国书法史上有着崇高的地位。他的书法作品已成为经典中的经典,对后世产生了巨大影响。同时,他的诸多书论也流传颇广,一些经典论书名句被学书者奉为圭臬,用于书法创作的指导,也被书法理论工作者屡屡征引,用作研究王氏书法的重要文献。
自唐以来,历代书法文献中都辑录有王羲之书论的文章,在不同朝代,其篇目数量有出入,篇目有异同。说起王羲之的书论,有一个绕不过去的话题——“伪托”。近人余绍宋《书画书录题解》卷十二“著者时代及著述年份表”中未曾收录王羲之的任何书论,其原因为:“伪托、散佚、未见三类原以时代为次,故不次入,其著书年份亦无从知之也。”可知他对流传下来的王羲之书论的真实性尚存疑。
从当前的研究现状看,存系于王羲之名下的书论除《自论书》多数认为不伪外,其余皆属于部分或全部伪托。之所以是伪托,一是其书论在后世的传抄中无意的误衍,或是见识不广者随意附会,也有习非成是、张冠李戴,致使书论的部分伪托,但并不影响原文的主旨思想和本意。二是后世好事者伪托,附会在王羲之名下进行传播,属于全部伪托。这种托名前朝的大书家进行造假者,可以说是古今的通例,也是惯技。
古代书论,特别是先唐的书学文章,伪托者较多。但我们不能谈伪色变,一听说是伪的就全盘否定,也不能偏听偏信,执迷不悟,而是要辩证地来看待其“伪”,进行理性的思考和研究,从中汲取菁华,为我所用。对待古代书论可以摧邪辅正,但不能一概地去伪存真,或是从优劣上来判断真伪,因为“真”的未必正、优,“伪”的也未必是邪、劣,而是要从广度和深度上进行系统研究,以去粗取精的手法批判继承,从而达到古为今用的目的。
王羲之的书论,虽是伪托,但若从艺术学的角度来讲,其书学观点还是有存在的价值,并对后世产生了深远而有意义的影响。书法家王世征认为:“这些书论无论从整体内容还是行文风貌看,都是后代(或说南朝,或说初唐)的伪托。只是其中或保留了他们的只言片语,或是体现他们书法实践的总体追求,使得这些书论具有不可忽视的意义,从而弥补了这一段书论史上的空缺。而且这些书论流传久远,已经成了古代书法文献的一部分,因而有必要对其中有价值的内容进行认真地研讨。”
王羲之书论的内容涉及到书法的书体论、技法论、鉴赏论、书家论等各个方面,基本上可以说是王羲之书学思想的真实反映,因此它可以作为研究王羲之书法作品的参证依据,值得我们深入探索和领悟。人虽有阅历、修为、悟性之别,但“凡学艺于古人论说,总须细心体会”,方可有所收获。后人在书学研究中虽目的及指向不同,但多受王羲之书学观点的影响,故后世的书学文章多有对王羲之书论的直接或间接引用。
鉴于此,笔者在《晋·王羲之书论解析与图文互证》一书中选取王羲之的《笔势论十二章并序》《题卫夫人〈笔阵图〉后》《书论》《用笔赋》《记白云先生书诀》《自论书》等6篇作为研究对象。在搜集已出版的王羲之书论选注、注释等研究成果之基础上,配图加以解析互证,力求将王羲之书论精解到位,从而突破传统书论只有注释、译文,而缺乏相应书法作品加以解析的状况。本书通过对王羲之书论进行注释译文、解析与图文互证,旨在帮助读者对古代书论认知、思辨、汲取,以指导我们的实践创作。
笔者在撰写过程中,以拙著《清·刘熙载〈艺概·书概〉解析与图文互证》一书为范例,充分参阅古籍资料,借鉴先行的研究成果,以符合本书主编洪亮先生确定《中国历代书法理论研究丛书》的体例:一、书论原文,二、注释,三、译文,四、解析与图文互证,五、研究综述。其中“解析与图文互证”部分着重对王羲之书论中涉及书法本体语言之笔法、字法、章法和墨法等进行解读,并应用与之所对应的书法作品图片、实物图片加以说明,达到笔画笔法形态图例与相关书论互证之效果,即“图文互证”。
“图文互证”是本书的研究重点和亮点,也是我们对古代书论研究新方法的探索。此法虽有创新的意味,却非无中生有的想法,这在洪亮先生著述的《大学书法教材系列》和他主编的《经典碑帖笔法临析大全》中多有应用,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图文互证”就是根据本书技法论部分出现的特定书法本体语言附图说明,并依据图片加以文字解析,即“文—图—文”。“图文互证”的关键不是仅仅在于“证”,而是“互证”。也就是说“图”不能只是“文”的映射,“文”也不仅仅是为了说明“图”,而是二者之间相互补充、相互阐述并能契合一致,类似国学大师王国维倡导的“二重证据法”。笔者试图通过解析与图文互证的方法对王羲之书论深度挖掘,力求把原本“高大上”的书论解析得图文分明、分析入理,既做到专家认可,又能够“接地气”,让广大读者一看就懂、一悟就通,并应用于书法的学习与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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