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而不同”如何可能?
一
“和而不同”的“和”与“同”究竟何所指,已故著名哲学家张岱年先生有一个简明的解释:“‘和’或谐和谓二个或二个以上之相异者之会聚而得其均衡。‘同’或同一谓相等或全无区别。”可知“和”是指多样性,“同”是指单一性。“和而不同”是指在“不同”的基础上形成“和”,也就是在多样性的基础上达到统一。这是中国古人在反思宇宙、社会、人生的过程中总结出来的智慧。这种智慧,其哲学的基础乃是以阴阳为内涵的宇宙生成论。
以阴阳为内涵的宇宙生成论,至迟在《周易》成书的时代就已经比较成熟了。如《周易》一书首乾次坤,乾为纯阳,坤为纯阴,后面六十二卦则阴阳杂陈。这给人以强烈的感受,即乾坤二卦之“和”产生了后面的六十二卦。春秋时期比较盛行的天地生物的思想可能即源于此,后来的《易传》则正是沿着这个思路阐发《周易》的。如《序卦传》说:“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仪有所错。”这里的天地指乾坤,也即阴阳。这是把宇宙的本源归结为阴阳,认为宇宙万物包括人,其生成都有赖于阴阳这个基础。又如《彖传》说:“大哉乾元,万物资始,乃统天”,“至哉坤元,万物资生,乃顺承天”。也是强调天与地、乾与坤、阳与阴,二者结合形成万物,《系辞传》谓之“天地絪缊,万物化醇;男女媾精,万物化生”。这是一种自然的宇宙生成论。这种生成论的核心理念是“独阴不生,孤阳不成”,在本源上具有多元的倾向。而此种本源意义上的多元性,正是“和而不同”之“和”的本质内涵,也恰是“和而不同”得以成立的基本前提。
当然,中国古代也有哲学家试图在阴阳之上探寻一个更为究极的本源,如道、太极等。但这个究极的本源基本上都具有两个最显著的特点,即自然性和内在多元性。最著名的如老子所谓的“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这里的“一”,人们往往等同于“道”,考虑到老子视“道”为“先天地生”,则这个“一”乃是要强调在天地之先还有一个内含天地(阴阳)的混沌的“一”。这个混沌的“一”又生出“二”,即阴阳,阴阳结合形成新的有别于混沌之“一”的新“一”即“三”,并由此生出万物,所以万物都是“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的。“冲气”就是阴阳中和之气。可见,在老子这里,虽然逻辑上追求一个更根本的起点,但这个起点具有内在的多元性,我们可以谓之“一本多元”。虽然“一本”,发挥作用的主要是“多元”。
本源论上的多元性特征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和而不同”的“和”指的就是这种多元性。以此类推宇宙存在,则举凡自然、社会、人生,乃至于人类文明存在的多元格局,都将因为它的形式的多样性而拥有了合理存在的基础。或者也可以说,多样性恰恰是宇宙存在合理性的根据,宇宙的发展正是仰赖于多样性的和谐共存;宇宙要发展,也必须以多样性的和谐共存为基础。
二
阴阳是中国传统宇宙本源论的核心内涵,也是保证此一本源具有生生不息之创生力的基础。如前所述,中国传统的宇宙本源论有一个核心的理念即“独阴不生,孤阳不成”。那么要想“生”,要想“成”,就必须透过阴阳之间的交感和合来实现。这一思想在《周易》中表现得十分突出。如《周易》撰作的体例之一即是阴遇阴阳遇阳为敌,阴遇阳阳遇阴为通。而《易传》解经也特别重视阴阳交感的意义,如《泰》卦的《彖传》说:“泰,小往大来,吉,亨。则是天地交而万物通,上下交而其志同。”这是说天地(阴阳)交合,万物就能各畅其生;君臣交合,上下就能心志相同。相反,如果天地(阴阳)不交,如《否》卦那样,“则是天地不交而万物不通,上下不交而天下无邦”。可见,阴阳相交是生命形成及合理存在的基础。这正如后来的《春秋繁露》所说:“凡物必有合,合必有上,必有下,必有左,必有右,必有前,必有后,必有表,必有里。有美必有恶,有顺必有逆,有喜必有怒,有寒必有暑,有昼必有夜,此皆其合也,阴者阳之合,妻者夫之合,子者父之合,臣者君之合,物莫无合,而合各相阴阳”,“君臣父子夫妇之义,皆取诸阴阳之道。”
这里的“皆取诸阴阳之道”,表明举凡自然、社会、人生,凡是在宇宙中发生的一切,都离不开“阴阳之道”。有“交”就有“感”。“感”,是指阴阳二气相感应相亲近(“二气感应以相与”)。在《周易》看来,阴阳二气,只有相交相感,才能成就宇宙万物的生命形态,此所谓“天地感而万物化生”。否则,“天地二气,若不感应相与,则万物无由得应化而生”。“无由得应化而生”,便只有变革,所谓:“二女同居,其志不相得”。“二女”指重阴。这是说,当阴阳不能交感时,则必须通过变革重新回到阴阳交感的路子上来。
阴阳交感生化的思想,反映了一种大智慧。推之于宇宙生命的存在,则表明维持并丰富宇宙生命合理存在的前提,乃是宇宙生命存在形式多样性之间的交感互补,以及建立在此一交感互补基础上的彼此发展。或者套用《周易》的话说,即是多样性之间相交而感则“万物通”“其志同”!反之,则“万物不通”“天下无邦”!拿世界不同种族不同文化传统共存的现实来说,多元文明之间只有和谐共存,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同发展才是一条通向人类文明不断发展进步的康庄大道。这是一条大法则,违反了它,例如搞单边主义等,就会给人类文明带来痛苦,像阴阳不调给人体带来病痛一样。这一点,英国哲学家罗素也颇有自觉,其在1922年所写《中西文化比较》中指出:“不同文化之间的交流过去已经多次证明是人类文明发展的里程碑。希腊学习埃及,罗马借鉴希腊,阿拉伯参照罗马帝国,中世纪的欧洲又模仿阿拉伯,而文艺复兴时期的欧洲则仿效拜占庭帝国。”应该说,罗素的这一论述从人类文明发展史的层面佐证了中国古人的智慧,也进一步表明了“和而不同”是人类文明发展进步的合理出路。
三
基于中国传统宇宙本源论和宇宙生化论而形成的“和而不同”说,还有一个更本质的特征,就是“人本”。这是因为中国传统的宇宙论,其目的在于探讨人在宇宙中的位置,这也就是通常所谓的天人问题。天人问题,就是人和社会存在的合理性与合理存在的可能性问题。先哲讨论这一问题,均是围绕着人存的宇宙背景而展开,在《周易》谓之“三才”,在《老子》谓之“四大”。如《易》之为书也,广大悉备,有天道焉,有人道焉,有地道焉”,“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将以顺性命之理,是以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兼三才而两之”。上面这两段话虽然是讨论《周易》这部书的特征的,但“三才”之说明显地是把人放在与天地同样重要的位置上了。这一点在老子那里也基本相同,只是在天地人之外又加了一个“道”而已:“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老子》把人视为“四大”之一。《周易》和《老子》,无论是“三才”,拟或是“四大”,他们所彰显的无非是:其一,人与天地、万物等具有内在统一性;其二,人高于万物,而与宇宙的本源具有同样的重要性。
关于后者,历代学者又有非常明确的论述,如《荀子》说:“水火有气而无生,草木有生而无知,禽兽有知而无义;人有气,有生,有知,亦且有义,故最为天下贵也。”如《礼记》中说:“人者,其天地之德,阴阳之交,鬼神之会,五行之秀气也。”等等。这些都是在分析和讨论人之所以可以与天地并存的原因,我们把这种思考称之谓“人存”的本体论的思考,即基于人在宇宙中的位置而展开的本体论思考。它包括两个面向:一方面是在宇宙中存在的人;另一方面是有人存在的宇宙。就前者说,人与万物有统一性,故而必须共同遵循宇宙的法则;就后者说,宇宙因人的存在而有意义,故而当以人为中心。汉儒董仲舒说:“天地人,万物之本也。天生之,地养之,人成之。天生之以孝悌,地养之以衣食,人成之以礼乐。三者相为手足,合以成体,不可一无也。”就是说,就人是天地造化的结果言,人不能超越宇宙的法则;就人有知有义言,人又可以是天地之心。由于人不能超越宇宙的法则,所以以《周易》为核心的中国哲学特别强调“推天道以明人事”,换句话说,人事之明,人事的价值取向及判断根据,不是依据神意,而是依据宇宙发展变化的规则。由于人又可以是天地之心,所以人在天地面前又不是一味消极被动地顺服,而是“天地设位,圣人成能”,也就是“赞天地之化育”。这样看来,人之于宇宙自然,既有顺从法则的一面,又有价值引导的一面。正是在这种顺从与超越中,实现着人类文明的不断进步。这一方面,我们也可以谓之“天人之和”。
宇宙论的人本取向,由于在本源层面强调两点论或多元论,所以当它作为人文价值的基础时基本上没有排他性,这与某些文明形式中的自我价值中心论的倾向是很不相同的。例如在某些文化类型中,常常以自我的价值标准为样板,批评其他不同于自己的价值标准的文化类型,甚至质疑不同价值标准之存在的合理性。西方历史上的宗教战争几乎均与此有关。中华文化没有这样的特征,所以包容力非常强。这正是“和”的魅力之所在。
综上所述,“和而不同”,是基于中国传统哲学中的宇宙本源论、宇宙生化论,和以人为本的价值论等形成的一种理念。由于在本源上强调多元,所以他总是把多元存在视为存在之合理的基础;由于强调多元之间的交感生化,所以他总是把不同存在形式之间的会通与和谐相处作为合理存在的发展模式;由于强调人在宇宙中的位置,所以他总是追求基于宇宙法则的以人为核心的合理存在。以“和而不同”为视角观察宇宙生命的存在形式,可以发现,多元、多样是宇宙生命存在的合理性之基础。多元、多样之间固然可以有冲突,但和谐共存、互利双赢才是其本质。而这正是中国传统哲学中人本的宇宙论的题中应有之意:“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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