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充分尊重作家的辛勤原创

来源:文艺报 作者:闻言 时间:2012-07-16 【字体:

  
  近期,根据青年女作家崔曼莉长篇小说《浮沉》改编而成的同名电视剧在多家卫视热播。这是一件好事,把小说家创作的优秀作品、特别是关注当下热点社会问题如职场问题的好作品改编成影视剧,用更多的艺术形式丰富作品内容,扩大社会影响,共同发力,是值得肯定和倡导的。但是,影视剧的创作者和制作者要懂得原创的难度和创造力,要自觉尊重作家的辛勤劳动,这一基本要求仍然需要呼吁。
  《浮沉》播出以来,社会反响热烈,作家崔曼莉本人并没有抢先发言,以显风光。但近日有媒体发表剧本改编者的访谈,直接把改编《浮沉》表述为写《浮沉》,似乎这部从2008年出版以来就热销至今的小说并不存在,引起了一些作家的言论反弹。这再一次显示出,有必要在包括影视界在内的文艺从业者中呼吁,要充分尊重艺术原创,把一部作品的创作、改编、传播当做一个整体来谨慎对待。至于《浮沉》的改编是否成功,在多大程度上忠实于原著,原著作者对改编是否满意,这是一个见仁见智的问题,然而在宣传炒作过程中,有意无意忽略原著的存在,却是一个必须要提出来的严肃话题。
  文学是其他艺术的头道工序,是提供其他艺术创作最重要的母本来源。日趋热火的中国影视界,很多成功作品都改编自中国传统文学名著和当代作家的优秀作品,其例证不胜枚举。然而,在不少改编剧的片头片尾,原著的作家作品名字常被淡化甚至忽略,作家成了旁观者。一部明显是改编自文学作品的影视剧,怎么一下子就被冠以某某导演作品的封号?近几年来,张抗抗、王兴东等作家连续通过发表文章和提交两会提案,要求尊重作家劳动,保护作家权益及在作品中的地位,引起了文学艺术界的共鸣和热议。《浮沉》再一次让人们看到改变这一局面的难度。作家并不要求和影视明星齐名等利,但要求尊重艺术创作的原创是基本权利,必须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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