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时评:发展文化产业要守住文化底线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张玉玲 时间:2012-10-29 【字体:

  
  日前,国家宗教事务局、中国证监会等10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处理涉及佛教寺庙、道教宫观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明确指出,坚决制止乱建寺观和各种借教敛财行为,制止和纠正佛教寺庙、道教宫观被承包、被上市等现象,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寺观搞股份制、中外合资、租赁承包、分红提成等,不得将宗教活动场所作为企业资产上市。
  这次十部门发布的意见给出了一个明确的信号:发展文化产业是有文化底线的,不是所有的东西都可以上市、都可以包装。此举将刹住喧嚣一时的寺庙上市风,让几近上市的陕西法门寺景区功亏一篑,让少林寺、普陀山等地的上市计划止步。当然,更长远的是,宗教活动场所的未来发展有了定论和规范。
  在人们的心中,宗教场所本是清幽净地,然而近年来不少地方受经济利益驱动,宗教搭台、经济唱戏,除了收取门票,还炒作天价头炷香等概念敛财;更有甚者,还加入资本和发展文化产业的名头,以上市圈钱为目的,让宗教场所成为商业巨头谋利的工具。难怪有人感叹,连宗教场所这样的净地都不放过,在中国,跑马圈地、资产上市套现已经到了疯狂的程度。
  这样的过度商业化令人反感,也背离了寺观本身的宗旨,如果任由此风蔓延,经济、文化都将受到侵蚀,文化产业发展将偏离方向。叫停寺庙上市是顺应民意,是还寺庙道观一个清净,更是要纠正不择手段、过度商业化的不良风气。
  当前,文化产业已是一个大众词汇,有时也被人妖魔化,成为一些人挂羊头卖狗肉的挡箭牌和遮羞布打着文化产业旗号进军佛门禁地、打着文化产业旗号进行房地产圈地、打着文化产业旗号套现补贴文化产业是一个新兴产业,需要精心呵护,容不得如此误导和干扰,所以叫停寺庙上市这类指导意见十分必要,它将引导产业走上正确发展轨道。
  在当前大力推进文化产业发展的同时,我们一定要有清晰的认识和辨别,文化建设有营利和不营利之分,有公益性和经营性之别,因此,既要承认文化的经济价值,鼓励合理的利润追求,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又要反对把利润追求当做文化建设成功与否的唯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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