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庄煤业杯第四届中国煤矿艺术节文艺作品成果展览活动方案
一、展览名称
平庄煤业杯第四届中国煤矿艺术节全国煤矿文艺作品成果展览
二、举办单位
主办: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中国煤矿文化艺术联合会、中国能源化学工会全国委员会、中国煤矿文化宣传基金会
承办:中国煤矿文联作家协会、平庄煤业集团公司
协办:中国煤矿文化网、中国煤炭报社、《阳光》杂志社
三、时间地点
时间:2012年8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平庄煤业集团公司
四、作品要求
1. 征集作品内容:以文艺作品的形式反映新中国成立以来煤炭工业建设,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煤矿职工及煤炭企业安全生产、生活的内容为主,参展图书内容健康,具有一定思想和艺术水准。
2. 征集作品要求
征集作品类别:(1)艺术类:含音乐、舞蹈、戏剧、曲艺、美术、书法、摄影作品集(包括企业宣传画册);(2)文学类:含小说、诗歌、散文、报告文学、民间传说等图书专辑;(3)期刊类:含企业集团及下属单位主办的有省级新闻出版部门核发的内部期刊准印证的文化艺术期刊。
征集文艺作品(图书)为纸质出版物、光盘。
征集作品出版时间原则上以1978年12月以后出版的图书为主。
3. 参展图书:一是煤矿职工和家属自己撰写的文艺、文学类作品,二是煤炭行业以外的作者撰写的煤矿题材的作品。
4. 参展图书必须是正规出版的纸质物、光盘,必须有正规的书刊号(含内部准印证号),网络电子刊物和无书(刊)号印刷品不参加此次书展。
5. 参展图书及音像制品均为一式5份,期刊最新五期各3本;参展的图书及音像制品一律不退。
五、评选与奖励
1. 展览由艺术节组委会聘请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对参展作品进行评选和评奖。
2. 展览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
3. 对获等级奖的作者颁发奖杯和证书,对获优秀奖的作者颁发证书。对所有入展作品的作者赠送入展图录。
六、组织报送
1. 由各煤炭企业集团公司工会、文联(文体中心)及各单位负责文化活动的部门牵头,组织专人进行筛选,选出本单位的优秀图书作品,派专人送达或邮寄均可。邮寄应采用快递的形式,并做好包装,邮费自理。
2. 报送作品截止日期为2012年7月1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报送作品时请认真填写组委会统一制定的报送表。
3. 报送地点:平庄煤业集团公司《工人文化宫》李海峰(电话:0476-3324474)
地 址: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镇
邮 编:024076
4. 联系人及电话
中国煤矿文联作家协会:凌翼 周叶慧 010-64463817
平庄煤业集团公司:刘小平 吴立伟 0476-3324490 332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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