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股份杯第四届中国煤矿艺术节美术展览活动方案
一、展览名称
冀中股份杯第四届中国煤矿艺术节《光明 发展 基石全国煤矿职工美术作品展览》
二、举办单位
主办: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中国煤矿文化艺术联合会、中国能源化学工会全国委员会、中国煤矿文化宣传基金会
承办:中国煤矿文联美术家协会、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协办:中国煤矿文化网、中国煤炭报社、《阳光》杂志社
三、时间地点
时间:2013年4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四、作品要求
1. 作品内容:反映矿工奉献精神和矿山火热的生活,特别要突出煤炭行业十一五期间取得的巨大成就,作品突出思想性和艺术性。在艺术风格上不拘一格,提倡多样化,贴近生活实际,注重安全题材。
2. 作品种类:国画、油画、版画、雕塑、水彩、水粉、壁画、漫画、剪纸、设计、招贴画、工艺美术。
3. 作品规格:
油画、国画、版画和招贴画等作品的尺寸不大于200CM(含外框或装裱后尺寸);
雕塑作品尺寸不大于150CM×150CM×150CM,单件作品重量不得超过80kg,材质不限;
水彩、水粉作品装框后不超过150CM×100CM
壁画、工艺美术等作品如有特殊要求,须提前与组委会和承办单位协商解决。
报送实物作品的同时需报送作品电子文件,图片要求300dpi像素以上的jpg格式文件(光盘),以备出版画册之用。
4. 所有参展作品应为2006年1月1日以后创作的原件,每人最多限报两件,并请在作品背面左下角注明:作品题目、画种、原作尺寸(厘米)、创作年份、作者姓名、所在单位、联系电话(手机、座机)和联系地址(含邮编)。
五、作品评选与收藏
1. 展览由艺术节组委会聘请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对参展作品进行评选和评奖。
2. 展览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
3. 对获等级奖的作者颁发奖杯和获奖证书,对获优秀奖的作者颁发证书。对所有入展作品的作者赠送作品集。
4. 凡获等级奖的作品由承办单位收藏,并向作者颁发收藏证书和收藏费。
六、组织报送
1. 由各煤炭企业集团公司工会、文联(文体中心)及各单位负责文化活动的部门牵头,组织专人进行筛选,选出本单位的优秀作品,并派专人送达或挂号邮寄。
2. 报送作品均不需装裱,但油画、版画和招贴画等作品需由各报送单位统一配框后报送,电子文件可发至中国煤矿美术家协会邮箱zgmkmsjxh@126.com。
3. 报送作品截止日期为2013年3月1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报送作品时请认真填写组委会统一制定的报名表。
4. 报送地点: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工会
地址:河北省邢台市中兴西大街191号
邮编:054000
5. 联系人及电话
中国煤矿文联:张 民 010-64463708 64463592(传真)
中国煤矿美协:吴凤仪 010-64463648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海文涛 13131978088 0319-2068479
0319-2068472(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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