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导推行新时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美育

来源:《中国艺术报》 作者:丁旭东 时间:2018-03-05 【字体:

曾侯乙编钟(局部)

礼乐文明是中华文明浓重的文化底色,没有礼乐教化就没有先秦大周的和谐万邦与华夏礼乐文明。其中“凡三王教世子必以礼乐。乐,所以修内也,礼,所以修外也”(《礼记·文王世子》),礼乐是培养胄子,培养国家统治人才的教育核心内容。“乐由中出,礼自外作”(《礼记·乐记》),乐注重人的情感认同,礼强调人的行为养成,二者相辅相成、相须为用、相行并施是先秦儒家培养文质彬彬君子的关键之道。

乐教具有融合性与人的感性培养的独特价值,故,在中华传统文化教育进入经学时代之前,不仅发挥着独立教育的重要意义,还总是作为其他类型教育不可或缺的重要辅助。“乐正崇四术,立四教,顺先王《诗》《书》《礼》《乐》以造士”(《礼记·王制》),先秦时期乐辅诗、书、礼而教。“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论语·泰伯》),在孔子儒家教育体系中,乐教作为最后一块拼板,辅助诗、礼之教,实现了培养君子人格最终目的达成。“及高皇帝诛项籍,举兵围鲁,鲁中诸儒尚讲诵习礼乐,弦歌之音不绝”(《史记·儒林列传》),由此可见,虽至秦汉,乐教早已移除于官学,但作为学习之方依然因袭并对人影响至深。

在社会层面,远古的百兽率舞、周代的六代乐舞、汉代的乐府乐歌、两晋的四厢之乐、唐代的开元礼乐、宋金元的礼乐户、明清的通祀礼乐贯穿中华文明史,乐教对于信仰建构、国家治理、民族融合、伦理建设、心灵和谐等诸多方面曾发挥了决定性作用,形成了华夏民族天人合一、以和为贵、慎终追远、礼下尊上、敬业乐群、孝老爱亲、友朋亲邻的内在精神结构与独特精神品格。

中华乐教从形式上看类似西方文明中的美育,二者都以艺术教育为手段与载体,但最终目的指向不同。西方美育强调理性与感性的接通,强调人的主体性与直觉经验,强调人的精神自由与心灵解放,强调“非功利”“无利害”,不看重人的有用性,看重人本身的发展,具有浓重的人本主义色彩和超功利的文化特质。而中华传统乐教,虽可谓有实无名的“美育”,但在实的形式背后则具有明确的社会目的,它强调与礼相承,对于个人,发挥涵濡教化,易物无声的独特教育功能,实现核心价值观下的社会型人格培养与道德养成,高扬所谓“德成而上,艺成而下”(《礼记》)的教育观;对于社会,则作为一种治理手段,与礼、德相承,“使亲疏贵贱长幼男女之理,皆形见于乐”(《礼记·乐记》),并广播于社会各阶层、角落,达到和善民心,改善风俗,和谐社会之目的,即所谓“乐在宗庙之中,君臣上下同听之,则莫不和敬;在族长乡里之中,长幼同听之,则莫不和顺;在闺门之内,父子兄弟同听之,则莫不和亲”(《礼记·乐记》)。此外,还必须要提出的是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重要组成部分的乐教,极致地发挥了其特有的文化承载与教育功能,即清人俞正燮所言,“凡检三代以上书,乐之外无所谓学”,形成了“颂《诗》”“弦《诗》”“歌《诗》”“舞《诗》”(《墨子·公孟》)这一独特的人文景观,同西方“美育”一道成为推动人类精神文明进步的双子引擎。

当前我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注重经学时代以来经典诵读与记忆,同时,也开始较为普遍关注传统技艺的传承。这些工作的意义是毋庸置疑的。但,我们认为,其也存在较大的可以完善的工作空间。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指出,“对我国传统文化,对国外的东西,要坚持古为今用、洋为中用,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经过科学的扬弃后使之为我所用。”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的讲话指出,“我们提出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涉及国家、社会、公民的价值要求融为一体,既体现了社会主义本质要求,继承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也吸收了世界文明有益成果,体现了时代精神。”因此,我们认为完善我国当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应对中华乐教和西方美育的好的做法、工作理念、教育模式予以互鉴分析、取其精华、发挥利用。对于中华乐教,可取其“内圣外王”“以艺载道”“以艺成德”,朝着孔子“从心所欲不逾矩”(《论语·为政》)的教育理想进发,努力实现人人从心所欲不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心所欲不逾“中华传统美德”,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工作推向新境界。对于西方美育,我们除了继续发扬对其已经形成普遍认同的教育理念,还可借其称谓,倡导推行新时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美育体系,因此,我们建议:

一,倡导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美育(新乐教)。具体要义是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道德追求、精神本质、经典文本美育化,再具体而言,通过音乐、美术、舞蹈、影视、动画等诸多艺术手段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化并予以教育实施。

二,成立国家美育研究中心。其核心工作是研究建构新时代中国美育理论与实践体系。新时代中国美育是中国当代教育文化对中国传统乐教与西方美育的继承与创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的组成部分。其核心工作内容是通过科学研究从理论和实践上建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美育体系,具体内容可包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美育实施纲要与教材的编创,示范性项目是实施,教育原理、教学手段、教育评价体系的建立,“种子教师”的培养与继续教育等。

三,建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美育示范性实践基地。目前,北京市美育“高参小”项目实施中对此已经有了许多成功的探索,推出的“舞诗”(《诗经》意境)、乐教课程等广受师生的欢迎;中华吟诵学会开展的“吟诵(唱)中华文化经典”在全国十几个省市推广,获得很好社会反响;北京四海孔子书院推出的“礼乐仪典”也已经成为其教育的重要品牌,石家庄某中学推出“功夫足球”的教育模式值得重视,等等。我们认为,如果通过示范性基地的评估与授牌鼓励这些有益实践探索持续推进,并通过研究把成功操作模式提炼出来,应能够更好推动工作、带动发展。

四,推行新时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社会美育。具体工作体现为“制礼作乐”,不仅为中华传统节日以及其他社会纪念日,也为学校、工厂、城市社区、农村地区等各种社群庆典制礼作乐。将中华传统可承性礼仪、新时代的文明礼仪、新时代仪式音乐以及其相关艺术活动设计结合起来,重塑新民俗。让“礼乐”在乡里、城市、社区、学校、工厂遍地开花,美善乡俗、市俗、行俗、厂俗、校俗,改良乡风、市风、行风、厂风、校风,复兴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再现礼仪之邦之时代新风貌。

五,深入进行新时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美育研究。可将其课题扩展到音乐、美术、电影、戏曲、戏剧、动画等所有的艺术学科门类中,普遍建立涵盖所有艺术门类的新式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美育体系,推出音乐美育类、美术美育类、舞蹈美育类、戏剧美育类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材和教学体系。其中教材编写与教育实践应以中华优秀传统美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新时代文化精神的艺术美学阐释、呈现与实践模式的探索为要旨。

礼乐 美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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