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保险为煤矿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温家宝总理说过,矿难留给我们血的教训,我们一定要重视抓好安全生产,不能再让这样的悲剧发生,要对矿工负责,对人民负责。
煤矿作为一个高危行业,由于生产环境特殊,条件多变且不可知,发生事故的几率较高,安全工作历来是全社会关注的话题。提及矿难,人们都会有种莫名的沉重感,面对突如其来的矿难,再幸福的家庭也可能瞬间阴阳相隔,留下从四面八方赶到煤矿的矿工家属,含着泪水期盼着奇迹能够出现,亲人会平安归来。
近年来,虽然我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得到了明显改善,矿难事故率下降趋势明显,但是事故次数和伤亡人数总量仍较大,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不容松懈。水灾、火灾、冒顶、煤尘、瓦斯爆炸等煤矿事故频频发生,对每个人都是个沉痛的教训和打击,给我国和谐社会建设带来了不确定因素。每年都有上千个温馨的家庭承受着痛失亲人的痛苦,就因为一场矿难,原本幸福的家庭陷入了无边的痛苦深渊。矿难不仅对社会经济造成重大损失,同时直接危害到矿工的生命安全和家庭幸福,这也对煤矿企业形象造成到巨大损害,严重影响了煤炭企业后续发展的动力,使人们对煤矿产生了很大的担忧,也使我国的人权形象和对外贸易受到影响。遏制矿难,促进煤炭经济可持续发展迫在眉睫。
面对如此频繁的煤矿事故,如此高的死亡人数,人们不禁要问,为什么大大小小的矿难事故会频繁发生呢?是什么原因使煤矿事故成为中国的顽症?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梁嘉琨曾对此进行了深刻的分析,他说中国煤矿事故频发有五大原因:从自然条件看,百分之六十至七十的煤矿是在复杂和极其复杂的构造条件下进行开采;从生产条件看,煤矿整体技术状况比较落后;从历史和政策的原因看,煤矿安全投入欠账非常大,仅国有煤矿在安全工程、装备和设施方面欠账就达500亿元人民币左右;煤矿从业人员的整体文化素质相对较低,生产过程中违章、违规现象严重;部分企业忽视安全,一味追求利润,超能力生产也是事故多发的重要原因。
从人为原因的分析来看,安全管理方面存在漏洞。以新兴煤矿发生的事故为例,通风管理混乱,瓦斯治理缺失,隐患多多,危机四伏,最终酿出了惊天惨祸。与其说矿难后面是人祸,不如说是人祸制造了矿难。比较典型的安全管理问题,应该是2005年2月14日辽宁阜新孙家湾矿难发生的原因了。据权威部门透露的消息,孙家湾矿难的直接原因是一位电工违反操作规程,带电作业。就是这么一件不起眼的带电作业,竟然引起轩然大波,引发了建国以来几次死亡百人的矿难中的一次矿难,直接造成214名矿工遇难,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间接损失更是不可计算。劳动管理混乱,现场管理不到位,单纯追求产值速度,忽视安全生产,同时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安全投入不足,对隐患的排查落实不到位尤为突出。“王家岭”矿难就是一起典型的事例,为了赶工期,争第一。不顾实际,加快生产进度,而且人们多次发现积水隐患,上报后未获得足够的重视,最终导致了这起特大事故的发生。
长期以来,像煤矿这样的高危行业,以及在这种环境中工作的高危人群——这些最需要得到保险保障的群体,一直处于风险自担的状态。面对我国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重大问题,我们如何利用保险产品,为煤矿安全生产提供保障,减少事故发生,在事故发生后最大限度的保证遇难或者受伤矿工的利益,发挥保险的社会管理作用是保险业面临的一个新问题。
保险业,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努力建设和谐社会等方面肩负着重要使命,承担着特殊责任。充分发挥保险的保障和参与社会管理的重要职能,为煤矿的安全生产保驾护航。在保险的众多职能中,风险管理和经济补偿始终是保险的基本且最重要的职能之一。今年以来,保险业在应对像蒲县宏源集团北峪煤矿冒顶事故、洪洞基安达透水等重大灾害事故中,积极履行保险责任,有力支持和配合灾后生产重建和善后工作;在湖南华润煤业集团高亭司矿等煤矿的建设和生产中,保险业也较好地发挥了自身风险管理功能,为煤矿安全投入生产作出了特有的贡献。
保险具有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功能,通过充分发挥保险防损减灾和处置矿难事故的作用,以及商业保险机构的行业技术优势,为煤矿安全生产提供保障。
其一,保险有利于增强公众的风险管理意识。
保险是积极地防范风险,转移风险,在全社会范围内分担损失,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听天由命”的消极心理和等赈灾、等救济的依赖思想,体现了社会进步。
其二,保险有利于防范和化解潜在风险,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发生的概率。保险企业凭借其识别、衡量和分析风险的专业知识和长期积累的经验,为客户提供专业的风险管理服务,通过采取差别费率等措施鼓励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主动做好各项预防工作,提高了整个社会的灾害和意外事故防范水平。
其三,保险有利于减少社会摩擦,使社会关系更加和谐。保险特别是责任险具有较强的社会管理功能,可以保护弱者权益,减少社会纠纷,起到社会润滑剂的作用。
其四,保险有利于增强社会应对和处置紧急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险把市场机制引入到危机管理中,能减轻突发事件对社会造成的震荡,被喻为社会的“稳定器”“安全阀”。
保险机制在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能够有效发挥作用,我们应引入多种保险形式,既要有社会强制保险,作为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时最基本的补偿手段,同时还要引入商业保险,引入商业运作,让经济规律在其中发挥作用。商业保险机构为了实现盈利目标,必然要加强对生产单位的安全检查与技术改进,这种行为可能会比行政监管部门更加有效,因此,引入保险机制,应使社会强制保险与商业保险相互补充。
鉴于保险业在应对矿难事故风险、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稳定运行等方面所具有的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保险业当务之急是要加快改革发展步伐,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市场化的灾害、事故补偿机制,完善灾害防范和救助体系,增强全社会抵御风险的能力,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成立中煤保险这样一家经营高危风险的保险公司,源自中国保监会、山西省政府、山西省煤炭厅、山西保监局各位领导们富于卓识远见的英明决策,中煤保险作为国内首家以煤炭行业为背景,高危风险管理为己任的保险公司,其成立不仅意味着保险市场上增添了一家新主体,更重要的是,标志着我国保险服务范畴的进一步扩展,标志着高危行业自身风险管理方式的一次革新。作为一家商业组织,为客户创造价值,为社会承担责任是我们存在的理由。为此,公司将立足于“责任、创新、价值”的核心价值观,立足“诚信守法,突出特色,驾驭风险,追求效益”的经营理念,专注于为高危行业提供风险管理,致力于为高危客户管理风险、创造价值。
公司立足保障,聚财成义,为和谐社会勇担责任,为高危行业“托底”“护顶”、保驾护航。公司致力于建立识别、防范、化解煤炭等高危行业风险的技术平台,形成了在国内有显著相对比较优势的高危风险管理能力,这使得中煤保险有能力为客户提供符合需要的服务。中煤保险构建的煤炭行业灾害事故数据库和煤炭企业风险动态评估系统,保证了可以随时为矿企提供风险分析、风险评估、风险定价、风险防范等服务;公司与山西省矿山救护队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分布在各个重点煤矿的3000多名专业矿山救护队员,随时随地可以为煤炭企业提供防灾防损,紧急救援等服务;借助与煤矿安全主管部门合作共享瓦斯安全监测系统终端,中煤保险可以通过对矿企瓦斯风险的集中监控,随时为客户发出风险隐患提示;中煤保险在矿企业设立的风险隐患报警电话,通过广泛发动矿企一线人员举报风险隐患,实现对矿企工作现场风险隐患的动态提示;努力为高危企业、高危行业职业人群提供周全、完善、全面的风险保障;努力提升高危行业风险管理水平,为促进经济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重视安全”是一种态度,是一种责任,更是一种境界。企业、社会之所以花那么大的力气开展多方面全方位的安全宣传,是通过这些安全的警示教育、安全知识的普及,增强全体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素养,唤起每一位热爱生活、有仁爱之心的社会公民担负起为家庭幸福、社会稳定、国家兴衰的神圣责任,使人人重视安全、时时事事关心安全,不因自己的过错给社会、家庭和他人带来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和无法弥合的心灵创伤。所以安全工作需要我们每一个人的重视与参与。
(作者单位:中煤保险非车险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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