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已逝 芳华浸染——读严歌苓小说《芳华》有感
——读严歌苓小说《芳华》有感
有人说,爱情是人类生活永恒的主题。无论是曹雪芹笔下大观园里少男少女间的爱恨缠绵,还是简·奥斯丁笔下英国乡绅阶层男女间的感情纠葛。作家笔下的爱情,始终离不开纠缠误解,摆脱不了门户差异,褪却不了时代印记。小说《芳华》描写正是70年代某部队文工团的一个男兵与四个女兵的命运纠葛,在作者看似平静的描写背后,饱含着凄婉的咏叹,夹杂着自我救赎般的忏悔,透露着对平凡人物和生活的感悟,又像是作者对过往岁月、人物和情怀的一种“和解”。
“触摸”引发的爱恨情仇。个人感觉,本书的原名“你触摸了我”反倒更契合小说的脉络主题和内容要点,因为“触摸”,既是刘峰、林丁丁、何小曼三个人物命运转折的开始,也是他们跌宕起伏人生经历的起因。“触摸”事件前,刘峰是文工团的雷锋标兵,林丁丁是让人怜惜的江南小妹;“触摸”事件后,刘峰被下放到林场,后因伤致残,苟活于世,而林丁丁则成了文工团女生心中的“隐痛”,因为她毁掉的不仅仅是一个“雷锋标兵”,还是一个“价值主流”“精神偶像”的活载体。而另外一次“触摸”纯粹出于偶然,刘峰在舞台上托起了遭众人嫌弃的何小曼,这次看似学雷锋式的救场,这次无意间的身体“触摸”却深深地唤醒了何小曼内心长期被压抑的懵懂,给她了春天般的希望,让其追忆终身,追寻一生,心甘情愿的为刘峰“相守”一世。数载青春,匆匆华年,是他们涤荡起伏的人生起点,也是他们后续命运的铺垫,更是伴随一生爱恨情仇的序曲,如同那句“凡是过去,皆为序章”,青春自此拉开了人生的序幕。
性格是命运操纵的舞步。郝淑雯、林丁丁、何小曼、萧穗子来自四个不同的原生家庭,拥有不同性格特征,待人接物的方式也截然不同。让我出乎意外的还是郝淑雯,她身世优越、家境优厚,性格直率,高大丰满,又是排级干部,在文工团指点江山、如鱼得水、顺水顺风。可就是这样一个看似“圆满”的人,多年后借助啤酒的威力,阐述自己当年的“私”和“恶”的时候,让对面的战友萧穗子惊得发呆、发冷、发木。郝淑雯其实是一个自私的告密者、偷情者、掠夺者,而这一切不仅仅是源于“革命形势”的需要,更多的是她从小就没体验过输给别人的滋味。她告发了萧穗子与男友少俊写情书的事件,又动用女性特有的手段勾引了他,然后动用父亲在部队的关系抛弃了他。同样,她也无法理解为什么刘峰偏偏喜欢林黛玉般的林丁丁,被触摸的对象为什么偏偏是林丁丁而不是她------这样的人物,像是被父母惯坏了的任性的孩子,任何东西包括人,都必须是任由她挑选的玩具。经历过感情蹉跎、社会洗礼的她,后半生选择了特有的精神“救赎”方式,把家里搞成一座“庙”,天天修佛论道,以这样的方式来慰藉内心的不安。
爱情或许就是一厢情愿的自我误解,婚姻才是考验实力的漫长修行。当郝淑雯还在耿耿于怀被刘峰“触摸”的对象不是她的时候,林丁丁却早已被刘峰的爱情表白吓得不知所措,此时的她却正在为选择寡居的军医还是摄影干事而烦恼,正应了那句“彼之砒霜,吾之蜜糖”。林丁丁后来的两段婚姻验证了其性格特点,通过婚姻改变命运的方法看似一劳永逸,其实是危险丛生、得不偿失。作者在小说中没有安排刘峰与林丁丁的再次见面,一错就是一生,一别就是终了。也许那个爱生病、爱呆萌、爱撒娇的丁丁是刘峰心中永远的“唯一”,从来没有变过,也许刘峰也不想去见那个被岁月打击洗礼后的丁丁,这对他而言确实有点残忍。
何小曼选择了与刘峰的静静相守、远远相望,直到刘峰因病住院,他们才在人生暮年过上了貌似夫妻的生活,却也不是外界想象的那样,仅仅是生活上的伴儿而已。从这个角度上说,刘峰是有精神或者爱情“洁癖”的,他不能欺骗小曼,更不能欺骗自己。也许除了丁丁以外,他内心从没再对谁动过心,尽管肉体出卖过,心灵从来没有。而小曼却始终是那个“唯一一个真正识得刘峰善良的人”。
安宁是最好的归宿。“把背叛当正义”的郝淑雯选择了“皈依”,把“嫁得好”当人生信条的林丁丁选择了回归,经历过人格压抑、精神分裂的何小曼选择了“静默”“相守”。在刘峰追悼会上,萧穗子选择了“和解”,对战友、对误解、对过往。这是他们那一代人的命运,也是那个时代的青春之歌。落笔之时,恰似风起云涌;掩卷之日,已是镜花水月。如同作者所言“我们是信仰平凡即伟大的一代人,平凡就是功劳-----”也许这是对过往岁月、对往昔好友最好的注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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